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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补贴政策
信息来源:公安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 | 发布时间:2023-11-10 15:58

一、就业培训补贴

补贴条件: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包括失地农民)、贫困家庭(包括低保家庭)子女、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九类人员

补贴标准:根据培训专业及参加培训时间,可享受200元-2000元培训补贴

二、创业培训补贴

补贴对象:面向有常用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重点对贫困家庭子女、脱贫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学生、高校学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返乡入乡创业人员、乡村创业致富带头人、下岗失业人员、转岗职工、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余刑两年内的服刑人员等开展创业培训。

补贴标准:按培训类别分别给予300元、1200元、1500元培训补贴。

三、就业创业培训生活费补助

补贴条件: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学员按规定参加就业创业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与培训补贴同时申报。

补贴标准: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0天*培训天数。对非全天培训,按照1天6个课时计算生活费补助。

四、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及标准:对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大学生或退役士兵首次创业办理注册登记、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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