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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咨询医保享受待遇时间
来信时间: 2025年03月07日
来信人: 市民
内容: 咨询医保享受待遇时间

受理回复

答复时间: 2025年03月07日
答复部门: 公安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答复内容: 诉求人您好,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在每年9月至12月(集中缴费期)完成新年度缴费的,从新年度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超过集中缴费期缴费,并补缴中断缴费期间职工医保费的,从续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未补缴中断缴费期间职工医保费的,从缴费之日起延迟3个月开始享受待遇,延迟时间不跨年执行。原在用人单位参保后转为灵活就业参保人员,3个月内完成当年补缴的,从补缴次日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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