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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斗湖堤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和老旧步梯房加装电梯的相关政策咨询
来信时间: 2020年09月10日
来信人: 何成龙
内容: 咨询关于公安县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和老旧步梯房加装电梯的政策,费用是否需要住户自己承担?

受理回复

答复时间: 2020年09月11日
答复部门: 公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内容: 根据住建局2020年7月30日印发《关于县城城区既有住宅楼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关于资金筹集,既有住宅楼加装电梯所需建设资金及运行使用、维护管理等资金由业主承担,具体可通过如下渠道筹集:(一)按照“谁受益、谁出资”以及楼层受益大小等原则协商费用分摊比例后,由相关业主共同出资;(二)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提取使用加装电梯涉及专有部分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三)按照有关规定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四)县政府对加装的每部电梯给予适当补贴;但釆用社会化运营模式或其他社会融资渠道加装电梯的,不属于县政府补贴对象;(五)积极探索“共享电梯”模式,采用企业出资建设,住户刷卡消费乘梯方式;(六)其他可利用社会资本投资等其他合法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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